小莉和媛媛是中国新华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秀空乘人员,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空姐”,她们除了有着年轻漂亮的外表,同时还有着丰富飞行服务经验。然而就在2008年九月初的一天,小莉和她的很多同事都收到了一条来自公司的短信通知:“把你证件上交,进行不合格资格乘务员培训。”和他们一样,很多接到通知的空乘人员也对这个考试的性质产生了质疑。
为了给自己讨个公道,空乘们决定找劳动仲裁部门予以协调。与此同时,公司还不断地派人试图说服空乘们转岗,并告诉他们,如果没有按时转岗,他们将只能拿到每月最低生活保障费。迫于家庭生活的压力,很多岁数较大的乘务员最终选择了同意转岗,而另外部分年轻乘务员由于经济上实在无力支撑选择了主动辞职另谋出路。而选择坚持等待公司说法的21名空乘人员在苦等无果的情况之下,最终,将自己的东家告上了法庭,向公司讨要飞行权。
空姐空少与航空公司之间究竟孰是孰非?《经济法眼》本期关注《空姐空少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