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记者从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6月10日,该局乌鲁木齐机场办事处工作人员在对奥什飞往乌鲁木齐的CZ6034航班入境检疫查验时,查获旅客私自携带的木质和纸箱包装樱桃32件约500千克、散装樱桃约20千克,按规定依法进行截留处理。
新疆虽是水果之乡,但樱桃产量不高,市场上樱桃多产自山东、陕西、甘肃、四川等地。樱桃是一种不易储存的水果,从最近的甘肃飞乌鲁木齐也需要近3个小时,而奥什飞乌鲁木齐只需2个多小时。
“通常情况下,旅客携带水果都为手提5千克到10千克不等,多为自己和亲人食用。”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植物检疫处植物监管科科长王永平说,根据相关规定,国外水果禁止携带入境,但一些旅客对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认识不足,私自携带国外水果入境的现象时有发生。
王永平介绍说,需要进口的国外水果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进境水果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内的水果。而进口国外水果的国内企业在进口水果前,需要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进口水果检疫审批手续,检验检疫机构在受理申请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据悉,2014年1月-5月份,乌鲁木齐机场口岸截获禁止进境水果1222批次959.73千克,对于截获的禁止进境水果,乌鲁木齐机场检验检疫办事处将依法予以销毁或退回处理。